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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打开掀开式尾门 - 将长按转码为双击
118, 167, 177, 206, 213, 223, 238, 243, 247, 254, 257, 293, 295, 296, 297, 214, 236 MOPF: 205 , 253 , 217 , 222
投诉
意外打开掀开式尾门。
原因
错误或者意外操作车钥匙上的掀开式尾门打开按键。例如在裤袋、手提袋等中。
解决措施
从第 6 代起,可以对车钥匙进行转码,使得掀开式尾门不再通过长按操作,而是可以通过双击一次按键打开。
这样一来,就可以降低错误或者意外操作的可能性。
可以如下执行转码:
1. 在 VeDoc 中添加 AO 代码 O19(O 是字母 O,不是“零”)
2. EZS N73:执行 SCN 编码
3. 禁用车钥匙(通过 LED 的 2 次短暂亮起和 1 次常亮提示成功禁用)。
4. 将车钥匙放到存放盒中的钥匙图标上,然后接通点火装置。在此过程中,所有其他车钥匙必须在车辆外!
依次用所有车钥匙执行步骤 3 和 4。
提示:
如下禁用第 6、7 和 8 代钥匙:
至 ÄJ22/1 双击锁定键
从 ÄJ22/1 起,按住锁定键 + 双击解锁键
对于 BR167,带钥匙图标的存放盒位于扶手中。
仅当有一把车钥匙位于车辆中,它已禁用并且为了数据传输位于存放盒中的标记上时,才能从 EZS 中将 SCN 编码正确地传输到车钥匙上。
该项调整的费用无法通过保修或善意保修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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